河南南阳河南省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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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河南省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申请河南省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一、采购人:河南省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二、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项目三、采购内容:河南省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四、采购预算:约*万元五、拟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年科技信息化建设攻坚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发票局科技信息化建设的现状,通过强化网络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进一步完善支撑实现监控评价、绩效考核、实时展示等功能的软硬件建设,充分发挥地税云综合管理平台建成后的巨大作用,以满足社保费征收和缴费人不断增长的应用需求,提高税务干部综合考核信息系统使用效率的迫切需要,对外构建全功能、全方位、全天候的征费服务系统,对内实现工作任务的实施推送、评价考核的及时全面、行政管理的规范高效,着力改变缴费人的缴费方式和税务人员的工作方式,逐步实现税收现代化。六、拟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南阳分公司地址:南阳市高新区两相西路***号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网络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平台数据需妥善加密,*G网络标准TD-LTE是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标准,有利于通讯加密,安全性有保障,该标准只有中国移动可以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八.论证专家名单姓名工作单位技术职称吴会勤河南恒润管理中级曹萍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萌河南城建建设管理中级 九、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 日。各有关当事人对公示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联系事项:采购人:河南省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号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南阳市鑫泰城市花园*号楼东单元*楼[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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