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于都县教育局计算机(片区三)项目(项目编号:YDJC2017-G011)电子化公开招标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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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于都县教育局的委托,对计算机(片区三)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澄清事项:在电子化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分的“**.设备的先进性-* ④显示器: 大于**"宽屏 **:* LED 背光液晶显示器的得 * 分(评审依据: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参数确认函原件扫描件,现场查验原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现澄清为:在电子化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分的“**.设备的先进性-*④显示器: 大于等于**"宽屏 **:* LED 背光液晶显示器的得 * 分(评审依据: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参数确认函原件扫描件,现场查验原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此澄清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招标采购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