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无菌检测隔离系统购置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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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无菌检测隔离系统购置项目变更公告
******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无菌检测隔离系统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编号: WHCSIMC****-*****ZF(H)),于****年*月**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条技术参数中条款“**.**检测仪外形轻巧,重量不超过*.*kg,内置电池,单次充气后,测试次数不少于**次”的“*”号删除。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条技术参数中条款“**.**可靠性:为保证设备的整体运行质量,便于设备后期整体维护保养及维修,隔离器、过氧化发生器及内置集菌仪应为同一生产厂家。过氧化氢发生器、隔离器操作单元及集菌仪三者的适配性、兼容性和整体运行质量和隔离器整体设备均须获得生产厂家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少于****小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改为“**.*可靠性:为保证设备的整体运行质量,便于设备后期整体维护保养及维修,隔离器、过氧化发生器及内置集菌仪应为同一生产厂家。过氧化氢发生器、隔离器操作单元及集菌仪三者的适配性、兼容性和整体运行质量和隔离器整体设备均须获得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少于****小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条技术参数中条款“**.*. *设备制造商应具有VHP发生器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资质。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过氧化氢发生器消毒能力检测报告。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号删除。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条技术参数中条款“**.*.*所投标设备及型号通过CE认证,获得CE证书,在标书中提供复印件。”的“*”号删除。
其他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人:周文华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号天下名企汇B***室
联系人:袁芳馨、杨帆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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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