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海印公园、庄头公园防雷设施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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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行政区域海珠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广******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广****** 于****年**月**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海印公园、庄头公园防雷设施设备安装采购项目(******-******-ST******-****)(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一)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特种工程(含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现更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其中承接本项目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防雷工程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页;”(二)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的第*(*)点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删除;(三)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格式)》“***.******.***)企业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删除.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军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伟君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房自编之一联系人:肖莺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号庄头公园联系人:周伟君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特此公告。发布人:广******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