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上高县城市风貌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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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品位,使城市显山露水,现决定对上高县城市风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设计由上高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上高县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自筹资金建设。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二、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上高县城市风貌设计。(二)设计范围:城市整体风貌设计、各片区风貌设计,重点考虑县城“一江两岸”镜山大桥至敖阳大桥路段沿江两侧及严管街大广高速出入口-迎宾馆-昌栗高速东出入口路段沿线两侧风貌设计。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平方公里。三、设计要求(一)结合城市自然人文山水、现状建筑景观,对城市形态、整体风貌、核心风貌、各片区风貌、建筑风格提出规划管控要求和改造方案,具体包括空间形态、景观轴线、景观节点营造,建筑立面改造屋顶、材质、颜色、风格、广告牌设置、天际轮廓线、道路绿化、夜景效果等。(二)投标单位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本次设计提出经济可行、便于操作、富有特色的方案;体现地域、文化、生态特色。(三)本次投标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达到方案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四)提交工程概算。四、资格要求(一)报名单位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挂靠的单位,要求参与该项目的设计人员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二)报名单位近五年做过县级以上(含县)城市风貌设计,且改造设计总建筑面积不低于*万㎡。(三)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和材料原件: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原件;④拟派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原件;⑤本单位介绍信;⑥业绩材料,提供近五年(****年*月至****年*月)企业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的业绩。本业绩凭*种及以上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证件需要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五、招标方式(一)资格后审:在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中择优三家业绩突出、声誉较好的单位参与投标方案的设计。(二)时间要求:投标单位在收到邀请函之日起,**天内完成现场踏勘、投标文件设计并递交至项目招标人处。(三)评标办法:由上高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县领导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具体评分细则另行确定),排名第一的设计单位为中标单位,项目招标人与其签订设计合同,进行方案完善及施工图设计,不再支付劳务费。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支付劳务费用,排名第二人民币**万元,排名第三人民币*万元,版权归项目招标人所有。作废方案无劳务费。六、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冷磊 电话:***********上高县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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