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汪清县人民检察院警用设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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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人民检察院警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一、项目名称:汪清县人民检察院警用设备项目二、项目编号:****zfjzcg****三、采购内容:警用设备项目(详见附件)四、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五、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需要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正式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由先支付货款的**%,剩余*%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一次付清。七、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如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三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年**月**日**:**。*、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超过接受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汪清县汪清街西***号(******二楼)。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十三、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号县政府三楼。项目联系人:朴明子联系电话:****-*******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 户 行:******汪清支行帐 号:********************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汪清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李香花联系电话:***********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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