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关于重启和平县浰江河道彭寨河段、东水河段2017年度河砂开采权招标活动的通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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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于重启和平县浰江河道彭寨河段、东水河段****年度河砂开采权招标活动的通知 批复文号 和平县人民政府****年第**次常务会议纪要 批复单位 和平县人民政府 招标人 和平县水利局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关于重启和平县浰江河道彭寨河段、东水河段****年度河砂开采权招标活动的通知各投标人:现重启和平县浰江河道彭寨河段、东水河段****年度河砂开采权项目招标活动,并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继续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东水河段梅花村梅花砂场采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企业名称和平************投标报价***.**万元***.**万元二标段彭寨河段水口村水口砂场采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企业名称和平******和平******投标报价**.**万元**.**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和平县水利局 联系人:邓生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和平县水利局联系电话****-*******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发布人 河源市******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