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中山市岐澳古道保护利用规划及示范段设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中山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区域中山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中山市城乡规划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信******中山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一、采购人:中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岐澳古道保护利用规划及示范段设计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内容:规划范围是岐澳古道中山段(长约**公里)及其周边*公里范围,示范段为岐澳古道五桂山段至三乡雍陌(长约*公里)及周边*公里范围。*.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元,本项目以总价报价,详见用户需求书。*.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受中山市城乡规划局的委托,就中山市岐澳古道保护利用规划及示范段设计(采购表编号:行政(**)****)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并于****年*月**日上网发布采购信息,至购买标书截止日期****年*月**日只有一家投标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因此于****年*月**日发布延期公告,直至****年*月*日延期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报名单位仍只有一家。是中山市规划设计院与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到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由于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原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失败,并给予废标处理。*.本项目组织专家论证,论证小组成员认真细致阅读了采购文件,确认本项目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或倾向性,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项目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供应商地址:珠海市香洲梅华东路***号*楼联合体单位名称:中山市规划设计院联合体单位地址: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号、***号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家*:姓名____钟英汉_工作单位__中山市林业局绿委办___职称_____/____意见__同意_____*.专家*:姓名___郭海波__工作单位__******___职称____/__意见__同意__*.专家*:姓名__刘志丹_工作单位_中山******_ 职称__/____意见__同意__-------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同意本项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小姐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董小姐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信****** 地址:香洲银桦路***号***室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松苑路*号联系人:王一西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四)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号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东信******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