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处办公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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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处办公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鄂采计[****]-*****号计划函要求,******受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处办公区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处办公区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即无效。 三、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详见设计图纸),工期为**日历天。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持有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在******(十堰市北京北路**号京华新天地七栋**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资格证明,每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人民币贰仟元整(¥****.**)磋商保证金(从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以到账为准),账户名称:******;开户行:******十堰柳林支行;帐号:********************。 *、 报名时提供资料: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十堰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柯胜云;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涂缘;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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