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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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一、采购人: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工作内容:*. 江门公证处参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主要包括:(一)根据法院的委托或委派对下列案件进行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析产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房屋买卖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债权债务类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合同纠纷、雇佣合同纠纷、医疗事故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其他适宜由公证机构调解的民商事纠纷。(二)在法院取证、送达、保全、执行以及涉及财务的保管服务等环节提供司法辅助事务。(*)参与取证。根据法院委托,就当事人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状况、未成年子女扶养情况、书面文书等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参与送达。根据法院个案需求,提供邮寄送达、电子送达、上门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服务,协助法院准备送达材料并跟踪送达进展等;并逐渐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集约化送达模式,避免资源重复投入;(*)参与保全。在诉前、诉中及执行阶段,协助法院核实被保全财产信息和线索,核实被保全动产的权属和占有、使用情况。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的,协助法院审查财产保全担保书、保证书,对其中担保内容及证据材料进行核实;(*)参与执行。参与法院执行中的和解、调解、送达工作,协助法院搜集核实执行线索、执行标的、办理提存,清点财产和保全证据公证。(三)对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依法进行核实和证明。对当事人达成的债权债务合同以及具有给付内容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办理债权文书公证,办理提存业务等。(四)其他。双方在合作上述司法辅助事务基础上,可以结合实际工作,适当增加辅助事务内容。*. 人员组成为保证前期工作开展顺畅,以及考虑到因司法改革导致部分合同制书记员流失的现状,需由江门公证处投入服务人数为**人,且均安排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从事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月。*、登记时间、地点及方式:*.登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时-**:**时,**:**时-**:**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记地点:******(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中路***号*幢***)。*.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登记时需核对以下资料的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税务登记证。(若有)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最高预算金额为***万元人民币;*.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号)”,第四条第(二)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可以委托集中采购记过采购,也可以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第(四)项“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起点金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万以上”的规定;*.该项目属于下列第*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司〔****〕***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确定广东省江门市江门公证处为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单位。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广东省江门市江门公证处*.地址:江门市良化新村东*-*号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俊青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中路***号*幢*楼***、***联系人:吴粤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江门市篁庄大道**号联系人:袁志泉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四)财政部门:江门市财政局 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号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 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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