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鞍山市千山区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大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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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 鞍山市千山区****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大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鞍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鞍农综字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区****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大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单位: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向阳寨村*、工程规模:*.*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招标范围:新建农桥、农涵等水利措施项目及新建田间道路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标准:合格*、投资总额:***.******万元**、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已完工程项目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工程业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报名及截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北京******(鞍山市千山中路***号***房间)*、报名要求: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号)***房间。五、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万元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六、公告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地址: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海华路**号联系人:何立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地址:鞍山市千山中路***号联系人:蒋昱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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