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1:5万楚店集、高炉集、江集和望町集幅覆盖区综合地质调查机械岩芯钻探合作施工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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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楚店集、高炉集、江集和望町集幅覆盖区综合地质调查机械岩芯钻探合作施工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万楚店集、高炉集、江集和望町集幅覆盖区综合地质调查机械岩芯钻探合作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ZF****-**-****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地质队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湖路胜利新村*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肆仟壹佰元整(¥*******.**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万楚店集、高炉集、江集和望町集幅覆盖区综合地质调查机械岩芯钻探合作施工项目,包括第四纪地质钻探和矿产地质钻探等所有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周华民、聂爱军、朱宝红、何仕英、管后春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包河大道与高铁路交口)
项目负责人:金国林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特此公告。
安******
****年**月**日
附件:成交公告附件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