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警察学院散打训练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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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警察学院散打训练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新疆警察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散打地垫及盖单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新疆警察学院散打训练器材采购项目*.*采购地点:乌鲁木齐市长沙路****号新疆警察学院*.*采购内容:本项目对新疆警察学院内散打地垫及盖单进行采购招标,地垫总面积为***平方米,厚度为*厘米。三、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按需求完成货物的供应及相关服务工作。*.*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制造厂商或总代出具的授权书,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报名资料留存。五、报名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林青四巷**号南湖景苑*-*-****室六、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警察学院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俊哲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