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蒲岐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EPC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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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项目蒲岐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EPC工程(第二次),招标人为乐清市蒲岐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进行招标代理,于****年**月**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 **月** 日开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名次中标候选人是否乐清企业投标报价下浮率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华汇******否**.* %李皓张爱军除第一中标人及被否决的投标人外技术标得分前*名投标人:名次投标人*杭*******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被否决的投标原因及依据:商务标名次投标人名称被否决原因被否决依据/浙******投标函工期为****年**月**日前完工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年*月*日的工期规定的不符根据招标文件第**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第*点“评审标准”*.*款“开标评标时,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符合性评审未通过予以否决,不进入后续评审”第(*)项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 的规定/******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乐清市蒲岐镇人民政府 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监督部门: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附未中标单位名单:浙************浙江省建筑设计研******杭******招标人:乐清市蒲岐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