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凤岭南路三岸住宅片区路网一期工程(开泰路、经四路)施工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NNZC2017-2014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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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NZC****-*****A 项目名称:凤岭南路三岸住宅片区路网一期工程(开泰路、经四路)施工 二、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改通知(*)各投标人:凤岭南路三岸住宅片区路网一期工程(开泰路、经四路)施工项目(项目编号:NNZC****-*****A)的采购文件作以下更改: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技术标评审标准(满分**分) 项目管理机构(**分)修改为“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 (**.**分)拟派任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否则不得分。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分; *、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备助理工程师的得*分。 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年*月至****年*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其他主要人员 (**.**分)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否则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技术负责人为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得*分。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 *)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齐备,搭配合理,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分) *)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齐备,搭配一般,基本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分) *)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不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分) 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年*月至****年*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二、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为:*********.**元,具体详见附件一(共*页);相关附件详细资料请投标人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gxnnhy)下载。三、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中**-**修改为“**. 变更**.* 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第**.*条执行。**.* 变更程序按《关于印发加强南宁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南发改城市[****]*** 号)执行,未按文件规定执行或手续不完善的工程变更,结算时不予认可。具体变更程序如下:【备注:工程变更的分类详见南发改城市[****]*** 号文,招标人应根据不同类别选择相应的变更程序;本条款内容仅适用南宁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设定。】*、Ⅰ类设计变更由发包人向南宁市城乡建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南宁市城乡建委组织发改、规划、财政等相关部门,并要所需要邀请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变更设计,工程变更图纸完成并通过图纸审查后,将变更资料报南宁市城乡建委备案方可实施。*、Ⅱ类工程变更由发包人向南宁市城乡建委提出书面申请,南宁市城乡建委要所具体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并根据需要邀请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变更设计,工程变更图纸完成并通过图纸审查后,将变更资料报南宁市城乡建委备案后方可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实施时间紧迫但确需进行工程变更,且所引起投资增减达 ** 万元以上的应急抢险工程,发包人应及时向南宁市城乡建委和南宁市财政局提出申请,经两人部门与项目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及有关专家现场开会论证确定处理措施后,经现场签认,可先准许实施,后补工程变更资料报南宁市城乡建委备案。*、Ⅲ类工程变更应组织参建各方,并根据需要邀请专家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完善变更手续后方可实施。************的,工程变更****** 组织召开;发包人为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公司的,工程变更论证会由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组织召开;其他由南宁市城乡建委按照Ⅱ类变更方式组织召开。发包人应当按南宁市城乡建委规 定的要求建立工程变更管理台账,定期进行汇总,并于每月 * 日前将上月办理Ⅲ类工程变更的情况向南宁市城乡建委报备,并报送南宁市财政局,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稽查。Ⅲ类工程变更累计超过合同总价**%以上(含)的,以后所有的变更按Ⅱ类工程变更程序实施。*、对于现场签证资料手续办理问题,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对相关工程量进行签章确认,涉及地基处理及地质处理变更工程量的现场确认需增加勘察单位。*、承包人要严格按要求完善影像、图片、图纸、工程量签证、施工和监理日志等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并负相应责任。*、工程变更的其他规定:⑴已办理施工图备案并且正在施工的项目不得擅自提高设计标准和安全储备进行工程变更;⑵因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引起的工程变化不得进行工程变更;⑶工程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或检测便道由承包人负责修建,费用由承包人在合同价款中考虑,不得以此进行工程变更;⑷由于施工现场排水组织不畅造成的软土处理、积水排放不得进行工程变更;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土石方综合报价的,土石成分比例不得进行工程变更⑹中标后,桩基的成孔方式、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等不得进行工程变更;⑺涉及到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变更,应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合理单价后方能进行工程变更;⑻因征地拆迁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县(区)、开发区(管委会)提供不能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经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同意才能进行工程变更。**.* 变更估价***.******.***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经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市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根据南宁市有关结算审计规定审定。**.*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暂估价一览表》。***.******.***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按工程量清单确定。***.******.***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按工程量清单确定。第*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工程量清单确定。**.*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待定。**. 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条第*种方式。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无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主要材料外,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因征地拆迁影响及重大设计变更等发包人的原因,在招标后延迟开工或中途停建重新复工的施工工期内,主要材料涨跌的调整幅度按南重点办【****】** 号文执行。**.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以外以及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的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各种材料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因征地拆迁影响及重大设计变更等建设单位的原因,在招标后延迟开工或中途停建重新复工的施工工期内,主要材料涨跌的调整幅度按南府办函【****】***号文以及南重点办【****】**号文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一)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公布的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 市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二)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定为准。(三)本工程可以调整的主要材料:无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程总投资超出概算的,未经调概(中央预算内资金除外)前,一律不予结算和核拨超概部分费用。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按南宁市审计部门有关结算审计规定办理。*、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无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无 。*、其他价格方式: 无 。**.* 预付款***.******.***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预付款支付期限: 无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无 。***.******.***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无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无 。**.* 计量***.******.***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计算的净值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日前。按通用条款**.*执行***.******.***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无 。**.* 工程进度款支付***.******.***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其他约定:(*)承包人在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按照国家“营改增”政策向发包人提交合格发票,上述工程款支付应在发包人收到相应发票后再进行支付;(*)承包人所属行业或注册地正式实施营改增之日起,承包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承包人拒不履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包人有权不履行付款义务,如造成发包人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损失。(*)对于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包人应在开票之后*个工作日内送达发包人,发包人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拒付相关款项,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要求后的**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发包人,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在结算生效后,根据国家“营改增”政策要求,如交易事项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的,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承包人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税款损失。(*)承包人未按结算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发包人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结算总价*%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次的、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严重损失的、承包人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发包人可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且承包人在发包人终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承包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承包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结算总价*%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予以赔偿;*)发包人终止合同,承包人在发包人终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发包人向财政部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提供以下资料:①《工程用款支付证书》;②《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用款核定通知书》;③工程量计量报表(格式按财政局业务科室具体要求);④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 。***.******.***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 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自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申请单起**天内。(注:资金来自财政拨付,承包人需提供相关结算资料报发包人,由发包人向财政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方)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第 ***.******.*** 条执行。”四、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中 **.* 质量保证金 修改为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扣除结算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的工程款;(*)其他方式: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在工程竣工后保修期满,承包人完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整改,并按照《南宁市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号)的要求,签署了《市政工程保修期满存在问题整改复检鉴定表》后的**个日历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退还承包人。”五、本项目的工期为:***日历天。六、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官旭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号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张祖安 ****-*******发布时间:****年**月**日附件: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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