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法院专用警车竞争性谈判采购废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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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法院专用警车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警车采购单位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行政区域银海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付九改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东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付九改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名称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北海市银海区政府大院内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汝秀 联系电话(传真):****-*******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法院专用警车项目(项目编号:J-YHZ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一、项目信息项目编号:J-YHZC***-********项目名称:法院专用警车项目联系人:付九改联系方式:***********二、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东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付九改 联系电话:***********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海市银海区政府大院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汝秀 联系电话(传真):****-*******四、废标、流标的原因没有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作废止处理。五、废标/流标日期:****年**月**日六、其它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废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投诉。*、质疑电话(传真):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有质疑,请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要求提交质疑书,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