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关于上高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平路、锦惠路、学园路及大坪片区)单一来源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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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平路、锦惠路、学园路及大坪片区)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总预算**.**亿元。该项目拟由上高县惠****** 为承接主体供应商。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上高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地址: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 和上高县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宜春市上高县行政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汪建斌 联系电话:*********** )。上高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年** 月** 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主要理由和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棚户区、城乡危旧房改造,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号)文件精神,对上高县****年城中村棚户区(和平路、锦惠路、学园路及大坪片区)进行改造,本项目总预算**.**亿元。该项目为我县民生工程、重点工程,投资金额大,拆迁涉及面广,组织协调难度大,且该项目具有公益性、政策性及特殊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该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由上高县房地产管理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项目承接主体供应商并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上高县惠******属国有大型企业,主要从事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和运营,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资金雄厚,具有项目融资、运作、拆迁、协调等多方面优势,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需要企业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强大的后续服务跟踪能力, 上高县惠******承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优异,综合实力强,符合该项目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资质及各方面要求。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上高县惠******为上高县****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平路、锦惠路、学园路及大坪片区)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的承接主体供应商。上高县房地产管理局 ****年 **月 ** 日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上高县房地产管理局项目名称上高县****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平路、锦惠路、学园路及大坪片区)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金额**.**亿专家*论证意见该项目为上高县的重点推荐实施的民生项目,具有涉及面广、难度大、时间紧迫、投资规模大的特点。上高县惠******基本条件均具备承担该工程的能力,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作为本项目承接主体。专家姓名沈伟职 称工程师工作单位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家*论证意见由于该项目需要服务企业公益性质突出,整合多方资源实现项目推进,上高县惠******承接能力强,抗风险能力强,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专家姓名周欣职 称工程师工作单位宜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论证意见该项目涉及到融资、拆迁、协调等方面工作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再加时间紧、任务重,上高县惠******,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具备承接该项目的能力,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专家姓名罗玉刚职 称工程师工作单位宜春袁州区文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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