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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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一、审计项目名称合肥市****年度“菜篮子”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专项审计调查。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制度规定不明确、不完善。*、寿县、霍邱等县未对供肥蔬菜供应量计量统计作具体规定。*、定远、霍邱等县未明确项目变更应履行的程序和手续。(二)、资金使用及项目监管不到位。*、寿县、霍邱等县超面积奖补***.**万元。*、岳西县部分资金被挪用其他项目。*、颍上县部分资金未及时拨付。*、寿县、霍邱等县部分供肥蔬菜无检测报告。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完善制度规定。*、合肥市在与各合作共建县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中对供肥蔬菜供应量作出了明确规定。在项目验收的申报材料中,要求各共建基地按照当年度协议规定的相应供肥蔬菜供应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修订后的《合肥经济圈供肥蔬菜基地合作项目和资金操作规程》(合农【****】**号)第八条规定:“合作共建工作实现项目管理备案制。……资金扶持项目发生变更的,合作共建县要及时履行变更手续,并报合肥市农业委员会、财政局备案。”。在今年的项目实施中,我们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对于扶持项目发生变更的,合作共建县要及时行文报合肥市,合肥市农委对变更项目及时予以批复并报市财政局备案。(二)、严格资金及项目监管。*、新修订后的《合肥经济圈供肥蔬菜基地合作项目和资金操作规程》(合农【****】**号)第十一条规定:“合作共建项目资金实行‘先建后补’制。合肥市财政局、农业委员会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对绩效评价合格的县正式拨付合作共建资金。对于当年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或者项目建设规模、蔬菜产量增幅、蔬菜质量安全等主要考核指标未达标的,相应减少乃至取消当年度扶持资金。”。因此,对****年度寿县多补的***.**万元、霍邱县多补的*.*万元,从****~****年度的奖补资金中予以扣减,并督促这两县今后加强项目的审查和管理。*、《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岳西县将前几年结余的**.*万元用于****年特色农(林)产业发展项目”,我委已多次督促该县进行整改,要求其财政重新安排项目资金**.*万元并调整账务。同时,与该县****~****年的合作共建供肥蔬菜基地项目暂停一年,原计划奖补的**万元资金不予拨付,交回合肥市财政局,以后视情况考虑是否恢复与该县合作共建。*、《审计报告》中提及的颍上县****年**万元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一事,该县反映是因该县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项目资金拨付滞后,于****年*月份该资金已拨付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各县资金拨付方面的监管,确保奖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发挥效益。*、《合肥经济圈供肥蔬菜基地合作项目和资金操作规程》(合农【****】**号)明确规定了产品需经检测合格上市,以及附产品检测及认定证书。对两县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估中督促各县及相关基地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合肥市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