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长岭县人民法院购买移动办公数据卡采购项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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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人民法院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长岭县人民法院(********号)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长岭县人民法院购买移动办公数据卡采购项目二、采购单位:长岭县人民法院三、采购内容:移动办公数据卡四、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及相关说明:按照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持续开展移动办公工作的通知》(松中法明传[****]**号)文件要求,为保障持续、稳定、安全运行通信业务,我院拟采用单******数据卡,采购金额******万元。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六、参加论证的专业人员:刘群(吉林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姜岩(************.通信工程专业),张林(长岭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七、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盖单位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长岭县人民法院。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长岭县人民法院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