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利川市置地广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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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的委托,就利川市置地广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发布了本项目一次招标公告,****年**月*日**时**分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因截至开标时间止,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利川市置地广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利发改投资【****】**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编号:DXGCZXES/****ZB-**。*.*项目概况:利川市置地广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小区与市政主干道道路连接线****米;计划总投资额约为****万元。建设地点: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桃花村*组。工期为***日历天。*.*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其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告知函时间须是本项目报名开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方可有效)。*.*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市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年**月*日**时至 ****年**月*日**时**分,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元),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年**月*日上午**时**分前到帐。逾期递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或到账金额不足,以及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的,均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利川市清江小区B*栋***室联系人:朱先生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上官府邸*栋*单元***、***室联系人:幸先生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