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关于汝南县人民法院采购所需的移动办案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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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汝南县人民法院采购所需的移动办案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汝南县人民法院申请采购所需的移动办案系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名称:************地址: 汝南县天中大道*号二、拟提供货物项目基本情况:移动办案系统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省、市院信息化工作要求,为了促进我院审判工作的发展,保障全省四级网信息网正常运转,经院党组研究,特申请采购移动办案系统,目的在于:满足公文实时办理、流程及时审批、随时随地协调、处置紧急重大事务的需求,******的*G网络,帮助法院工作人员高效率地实现办公自动化,使处于移动状态的工作人员可以随时随地保持与办公应用系统的无缝衔接。满足现场询问文字记录,现场图片采集,通过客户端软件,实现现场询问文字录入,现场图片采集、上传、归档。满足现场取证定位需求,在现场取证过程中对法官执法的位置信息随着证据档案信息一起传到服务器侧进行保存,作为现场取证时的位置参考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专家论证意见附后)。四、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年**月**日下午**:**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汝南县人民法院联系人: 游先生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汝南县人民法院****年**月*日专家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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