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高密经济开发区姚哥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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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经济开发区姚哥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高密市人民政府批文及有关规定,高密经济开发区姚哥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一、采购人名称: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高密市花园街东首地产大厦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三、项目名称:高密经济开发区姚哥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项目编号:ZY**WFGM*******四、单一来源采购内容:总投资约*****.*万元。拆迁范围包括康成大街路南、永兴街以北、东至铁路桥、西至水岸东方,涉及***户,拆迁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五、项目说明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依据:根据《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四)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确定的公共政策和改革目标,对承接主体有特殊要求的。”情形,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为进一步加快城镇经济发展步伐,改变城乡面貌,实现高密市经济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高密经济开发区姚哥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由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购买主体。高******是提供姚哥庄片区资金服务的唯一供应商,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确保资金能够到位,且其资金具有低利率、使用周期长的优惠条件。本项目由高******运作,能够提供最优惠的资金来源,能与高密市各级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资金使用利于政府监管。根据以上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属于下列第*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根据专家论证意见,高密经济开发区姚哥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高******作为承建主体,实施高密经济开发区姚哥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六、唯一供应商名称:高******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经济开发区姚哥庄社区院内七、专家论证意见和结果:详见附件。八、本项目联系人:初敏,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地址:高密市花园街东首地产大厦十六层。九、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每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