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昆都仑区地方税务局职工餐厅餐饮劳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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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包头市昆都仑区地方税务局职工餐厅餐饮劳务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具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企业必须通过国家食品QS、HACCP认证和ISO****、ISO*****、ISO*****、ISO*****质量体系认证;(*)投标所有从业人员均需持有效的健康证;(*)投标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采购人名称:昆区地税局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闫波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包头西友谊大街支项目负责人:陈丽娜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地税食堂招标公告.docx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号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邓宝元 刁慧源 闫波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区地税局、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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