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五华县琴江新城汽车站周边部分道路和周边板块土石方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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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华建施招-**号
招标人:五华县琴江新城办公室
项目名称:五华县琴江新城汽车站周边部分道路和周边板块土石方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时间:****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省水******、******、广东梅州地质工程勘察院(联合体);
施工项目负责人:洪忠景;
勘察项目负责人:符伟军;
设计项目负责人:林常青;
投标总报价: **,***,***.**;
建安工程费: **,***,***.**;
建安工程投标下浮率(%):*.**%;
勘察费: ***,***.**;
设计费: ***,***.**;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省珠海工程勘察院(联合体);
施工项目负责人:杨冠东;
勘察项目负责人:马强;
设计项目负责人:邱学敏;
投标总报价: **,***,***.**;
建安工程费: **,***,***.**;
建安工程投标下浮率(%):*.**%;
勘察费: ***,***.**;
设计费: ***,***.**;
第三中标候选人:******、******、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联合体);
施工项目负责人:许欣钰;
勘察项目负责人:黄瑞潮;
设计项目负责人:徐强祥;
投标总报价: **,***,***.**;
建安工程费: **,***,***.**;
建安工程投标下浮率(%):*.**%;
勘察费: ***,***.**;
设计费: ***,***.**;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五华县琴江新城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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