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关于对安徽省安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信息的处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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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安******在我县承建高峰乡中心学校综合楼(*#、*#)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局质监、安监人员多次发现该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现场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年**月*日,我局安全巡查中再次发现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履职,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被责令整改; ****年**月**日我局又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了约谈,但安全问题至今未整改。该企业无视主管部门的监督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违反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并造成较坏社会影响。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等规定,经研究决定:
给予安******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不良代码D*-*-**),发布期**个月,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计算。
****年**月*日
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