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正安县脱贫攻坚“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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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正安县******的正安县脱贫攻坚“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遵*************** )已于****年**月**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 遵义市******投标价(元):*********.**投标工期: **日历天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胡家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号:黔*************企业业绩:(如需要)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第二中标候选人:贵******投标价(元):*********.**投标工期: **日历天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谢舟鑫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号:黔************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价(元): *********.**投标工期: **日历天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杨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号:黔************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中标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