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集安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地上物拆除工程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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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JLDJJA******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集安市****年棚户区改造地上物拆除工程已由吉建保〔****〕**号和集办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工程名称:集安市****年棚户区改造地上物拆除工程内容:集安市****年棚户区改造地上物拆除工程,面积约*****.**㎡。*.* 工程建设地点为:通沟小学:东至集丹公路,西至平房,南至洞沟古墓群,北至集丹公路;站东-D:东至现状水塘,西至小康村,南至现状水塘,北至铁路;`滨江风貌区:东至黎明街,西至沿江路,南至沿江路,北至锦江西;*.* 工期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且房屋在分批移交后**日历天内完成拆除。*.* 工程报价:各投标人结合拆除现场实际情况报价,报价按房屋建筑面积分平米单价和总价,拆除旧料归中标人;*.* 质量要求:拆除至室外地坪标高并达到场地平整合格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有类似规模三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拆迁、拆除房屋方法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资质或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并在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经验。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投标人近二年(****-****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号文件、吉建管【****】*号文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项目负责人履职应严格按照吉建招(****)*号文执行。*.**投标单位需具有法院开据的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开据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鼎金******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分,地点为: 集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安市东盛街**号*#楼***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集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集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地址:集安市 联系人:王东洋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金****** 办 公 地 址:集安市东盛街与育才路交汇处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人:苏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