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一层外墙装饰及门岗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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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孟州市人民检察院 一层外墙装饰及门岗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孟州市人民检察院 一层外墙装饰及门岗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MZCG*******交易编号:MZJYJ*******  二、发布媒介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孟州市委政府门户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安海燕 王松林 林怀水 原软平 翟道社  四、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项目经理:冯毓茜   第二中标侯选人:******  投标总报价:******.**  项目经理:刘万增   第三中标侯选人:******  投标总报价:******.**  项目经理:张康利   五、废标单位及原因  河南省******、河******两家投标单位均未提供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规定,未通过资格审查。  六、结果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孟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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