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辉县市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圪道、土楼)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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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辉县市****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圪道、土楼)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辉县市****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圪道、土楼)二、项目编号:BRR**-HN-ZB-***三、招标人:辉县市拍石头乡圪道村民委员会 、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民委员会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五、招标范围:施工标段(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备标段(第*-*标段):设备清单内所有内容;六、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年**月**日。七、结果内容: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韩艳光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楚启辉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徐丹丹第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濮******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李永成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赵志国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王玺凯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不符合开标条件,本次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招标失败。八、结果公示发布的媒介:本公示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九、与本项目招标有关联系方式:招标人:辉县市拍石头乡圪道村民委员会 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民委员会联 系 人:王宝泉 *********** 白科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号绿地新都会*A*** 监督部门: 辉县市财政局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北京江河******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招标人:辉县市拍石头乡圪道村民委员会 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年**月**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