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平顶山市应河治理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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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应河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郑州******受平顶山市新城区白龟湖生态保护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平顶山市应河治理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就本次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公布如下:*、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应河治理PPP项目*.*、采购编号:****-pxczc-******.*、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公益性城市水系建设项目,项目自身不具备收费基础,故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即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可用性付费******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需为本项目提供运营维护服务,通过获得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方式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项目概况:为改善平顶山市城区生态环境,促进平顶山市沿河旅游业发展,解决应河河道黑臭水体、调蓄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示范区管委会决定对应河进行治理。本项目为应河治理工程,东西长约*.*公里,南北宽约***-***米,总面积约***万,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费*****.*万元。*.*、采购需求(*)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年,其中建设期*年,运营维护期**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建设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具体为工程建设费用*****.*万元,征地拆迁及过渡安置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建设期利息****.*万元。若政府有直接用于项目的专项资金,则从总投资中扣除该部分资金。(*)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社会资本,中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平顶山市************,其中社会资本持股**%,应山公司持股**%。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签订《PPP项目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合同》,负责项目融资以及后续的还本付息。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项目建设按规划、设计完成;在运营维护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并通过政府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收回建设及运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项目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的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资格预审公告日期及媒体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评审信息评审时间:****年**月**日评审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小组:张贵生 余军郭帅君 许涛 朱克斌 单晓玲 白慧资格预审评审结果最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如下:序号申请单位名称*中国葛*******中国水利*******牵头单位:******成员单位:中国水******中电建(北京)*******中国水******没有通过审查的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联系事项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城区白龟湖生态保护建设管理办公室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联系人: 郑女士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地 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楼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