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珠海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向市爱国拥军促进会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珠海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做好全市复退军人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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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向市爱国拥军促进会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珠海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做好全市复退军人服务工作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受珠海市民政局的委托,拟就市民政局向市爱国拥军促进会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珠海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做好全市复退军人服务工作 [招标编号:ZHWZ****-***FW]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工作日。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复退军人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复退军人服务工作,通过复退军人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建立帮扶服务长效机制,促进相关问题解决,畅通渠道,引导复退军人按照正常的途径反映诉求,使他们的诉求理性化合法化,让复退军人安居乐业、共建和谐生活。*、主要服务要求:能够宣传党和政府的拥军优属政策和法规,做好优抚安置政策的宣传工作;能够联系市内外驻地部队与地方企业,配合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开展一定的团体活动和慰问活动;能够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为复退军人排忧解难,了解复退军人的生产生活情况,关心、爱护复员退伍军人;能够协助做好优抚工作,并做好说服教育,反映信访情况,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络。*、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珠海市爱国拥军促进会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市场供应情况: (*) 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是由热心爱国拥军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志于该工作研究的专家学者、己退出现职的军地领导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大力弘扬爱国精神,搭建拥军平台,整合民间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支持国防建设,促进珠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各界支持、全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化拥军体系”。(*) ****年**月**日,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每年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珠海市爱国拥军促进会进行具体工作。(*) ****至****年度该单位已承接本项目,切实为复退军人办实事、解难题,开展多方面复退军人服务工作,促进珠海社会和谐稳定及优抚相关工作。为了保证与原有项目工作的延续和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确保相关优抚工作畅通与稳定,因此,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来确定该供应商。*、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匹配。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联系人:周建 电话:****-*******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市民政局代理机构联系人:招茂枫 电话:****-******* 传真:****-*******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楼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余柳、何显华 联系电话:****-*******、****-******* 传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