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市高淳区荣杨线、凤山西路西延等八条道路及桥梁工程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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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就其所需的南京市高淳区荣杨线、凤山西路西延等八条道路及桥梁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年**月**日进行开标、评标,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形成评审报告。****年**月**日项目实施机构组建了本项目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与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通过谈判,与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谈判备忘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淳区荣杨线、凤山西路西延等八条道路及桥梁工程PPP项目。二、项目编号:JHYJ-*******。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月**月**日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招标公告。 四、评审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康乐路***号)。 评审小组:邢丽娟、魏瑜、李根华、葛继华、王仙美、蒯振涛、黄永勇。 评审结果:按照综合评分排名,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家候选社会资本依次为:******、******、******。五、采购结果确认谈判信息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日期:****年**月**日**:**。 谈判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康乐路***号)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徐军、邢丽娟、魏瑜、李根华、葛继华、王仙美、蒯振涛、黄永勇。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内容及结果:*、社会资本承诺,其对招标文件中《投资合作协议》、《PPP项目协议》的条款提出的偏离已全部在投标文件的法律方案中列明,政府方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该优化或调整建议,除此以外不对协议文本内容提出任何异议、质疑及意见,并按政府方要求的时间及时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协议中约定义务。*、社会资本承诺,若其投标文件的方案中存在减少政府方权力、增加政府方义务;或增加社会资本权力、减少社会资本义务的内容,该等内容无效,政府方可不予采纳。*、社会资本应在政府方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完成《投资合作协议》的签订,并于《投资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设立,******组建及工商注册登记等。*、社会资本承诺,在融******有充裕的资金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社会资本承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需求及政府方要求随时增加高水平项目管理人员,确保进度、质量、造价及安全完全满足项目及行业管理要求。*、社会资本承诺,在本PPP项目关于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争创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因已与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方率先达成一致,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根据财库[****]***号文件规定,确定******为预中标社会资本。六、预中标结果: 预中标社会资本:******。 预中标价:建安工程费下浮率*.*%;社会资本资本金年投资回报率调整系数*.**;债务融资资金回报率调整系数*.*。 七、公示期限本次预成交结果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若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预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满之前(****年**月*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局;地址:南京市高淳区丹阳湖北路**号;联系电话:***-********;联系人:江璐。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广州路***号随园大厦**楼****室;联系电话:***-********、***-********;联系人:裴工、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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