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伊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道路交通隔离栏项目招标公告 </div> <div class="left article_title2"> —— 伊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道路交通隔离栏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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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道路交通隔离栏项目招标公告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伊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道路交通隔离栏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文件编号:YNSZF-CG-****-***二、招标项目:道路交通隔离栏采购项目三、采购机构名称: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采购单位:伊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五、采购用途:道路设施六、采购内容:道路隔离栏(产品具体种类、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七、采购预算:***万元八、投标供应商条件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资质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须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取得“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按新证提供,未取得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还须出具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且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伊宁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伊宁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该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本地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本地企业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本项目拒绝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以上(*)-(*)项为投标资格审查时的必备条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供,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二次提供),如外地企业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当地司法部门对该企业资质公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九、投标文件取得方式:参加投标供应商按附件要求认真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额:¥*****元整。投标保证金交纳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银行帐户:全 称: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营业部联系电话:****-********、招标文件取得截止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下午京时 ** 时。十、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正常使用五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货款。十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于**** 年 **月**日(星期一)上午京时**:**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正本一律不予退还。 十二、开标时间: ****年**月**日(星期一)上午京时**:**。十三、开标地点:伊宁市阿勒玛勒路**号,伊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二室。十四、采购机构地址:伊宁市阿勒玛勒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十五、采购单位联系人: 张宏远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韩雪松 电话: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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