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旅游标识系统设计、制作、施工安装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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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大化瑶族自治县旅游标识系统设计、制作、施工安装采购》中标公告一、项目名称:****年大化瑶族自治县旅游标识系统设计、制作、施工安装采购;二、项目编号:GXZCHC****-G*-****-ZC;三、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号铜鼓园小区写字楼三楼B座;四、招标内容:拟对****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区及景区旅游标识系统设计、制作、基础施工、安装采购,采购控制价为***万元,具体参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采购一览表》。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八、中标结果: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价 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地址中标金额(元)******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号广济楼¥*******.**元评标委员会成员:兰玉梅、罗强、胡馨元、梁冬生及申长宝(业主评委)。九、中标单位必须在办理中标手续后及时到招标单位处洽谈有关合同事宜。十、说明:*、投标人如果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投诉。*、质疑电话****** 电话/传真:****-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和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招标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旅游局 招标代理单位:******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