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吕梁市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多功能抑尘车、装载机、渣土自卸车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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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吕梁市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多功能抑尘车、装载机、渣土自卸车项目二、项目编号:LSZC*******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三包。*、预算:采购项目名称技术参数数量预算价格(元)备注第一包多功能抑尘车详见招标文件*辆******第二包**装载机详见招标文件*辆********装载机详见招标文件*辆第三包城建渣土自卸车详见招标文件*辆*******城建渣土自卸车详见招标文件*辆*、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安装、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涉及费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公休日除外。)*、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龙山路***号)*、联系电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具体为: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G、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所需车辆的供应商。*、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投标人须是生产企业的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车辆生产企业;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车辆生产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允许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人名称、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拟投包号。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与开标时间和地点相同*、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吕梁市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号联系人及电话:冯志强***********集采机构: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龙山路***号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辛瑞琴***********樊利冲***********电话及传真:****-*******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吕梁永宁支行帐号:*******************行号:************联系电话:****-*******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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