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高新区公安分局关于购买安保专用装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采购人:泰安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二、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分公司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号三联中村*号楼*单元***项目经理:王新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GX****-****-**四、项目名称:高新区公安分局关于购买安保专用装备采购项目五、预算控制价:**.** 万元六、采购内容说明:高新区公安分局安保用执法记录仪**部,安保用***手持台**部及设备终端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目前,全省、全市公安系统使用的是摩托罗拉***兆数字集群系统及终端设备,该设备采用全数字化编码和通信信息加密技术协议和先进的网络交换技术,数字集群系统专业性及安全性极强,其它不同品牌系统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各不相同,无法兼容匹配、互通互连。根据《泰安市基层基础三年建设实施意见》和安保任务的要求,针对公安一线作战单位实战应用需求,结合当前日益艰巨警务工作形式,确保系统全网功能的完整性和最大兼容性,保证使用、服务、管理、维护的延续性及配套性,亟需在现有***兆数字集群和警翼*G图传执法记录仪建设应用基础上,扩容采购终端设备,并尽快投入实战应用,为满足实战要求,***兆数字集群手持台与*G图传执法记录仪两种设备需要一起调试及安装。广******是山东省内的摩托罗拉***兆数字集群系统及终端设备和警翼*G图传执法记录仪的总代理,前期公安系统该部分设备的采购和培训均是由广******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广******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八、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广******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号节能科技园创新大厦***房九、专家论证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专家名单: 序号 专家姓名 专 业 职 称 * 杨国青 计算机 高级 * 部学军 计算机 高级 * 孙超 电子设备 高级 十、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十一、发布媒体: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十二、监督部门:泰安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高新区安保设备需求报告 (定).zip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