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监理)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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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 施工监理*合同段招标公告津公路监理*********号天津市 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 《关于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号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新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 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项目施工监理*合同段工程 ,全长约 公里,技术标准为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至****-**-**,共*个月,监理服务期**个月,其中施工工期*个月,缺陷责任期**个月。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一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一项包含桥梁工程的新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 ****-**-**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号君隆广场B*座**层天津广正******(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时**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详细地址)。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见《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招标公告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天津滨海新区******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号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君隆广场b*座**层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人:段海英联系人:张齐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徐华强 周雷,电话:********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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