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虞城县周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和七里井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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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周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和七里井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受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虞城县周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和七里井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虞城县周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和七里井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主体*.采购编号:虞财采购【****】***号*.采购单位: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采购内容:周庄城中村改造和七里井城中村改造*.服务周期:*年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三、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委托******负责组织“虞城县周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和七里井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招标”的招标活动。根据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虞城县周庄、七里井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虞发改城镇【****】**号)要求,经虞城县采购办批准,该项目的采购文号为:虞财采购【****】***号。****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只有一家企业(******)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月**日发布延期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另外企业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月**日上午*点, 在商丘市宇鑫国际****室,招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企业的资质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论证,专家组意见为: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无排他性、歧视性等不合理性条款,投标企业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建议本次公开招标方式转变为单一来源继续进行。四、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地址:虞城县小学路西段(县会计局院内)五、本公示有效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不含节假日)。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联系事项:招标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地址:虞城县滨河路西段北侧联系人:班先生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经三路财富广场*号楼**层东联系人:王先生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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