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路卡口系统传输链路租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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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路卡口系统传输链路租用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单〔****〕***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投标资格: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 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李永丰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楼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建行包头银河支行项目负责人:高慧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docx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中国移******包头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阿尔丁大街南*号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李永丰 罗耀 张丽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