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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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年度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定标,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采购编号:新密市询价采购(****)***号。*.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苟堂镇张门村路灯采购及安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控制价:******.*元。*.* 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新密》、《新密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务服务网》、《恒信咨询网》*.* 公告日期:****年**月**日*. 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三楼会议室(新密市西大街与未来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询价小组名单:田家琳、唐艳丽、李根红。*.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成交单位地址: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杏苑社区商业街**号成交金额:******.**元 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张铭浩*.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地址: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联系人:樊先生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B座*楼采购项目及代理机构联系人:耿先生 电 话:****-********、********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年**月*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