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义乌市化工原料仓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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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经批准,决定对义乌市化工原料仓储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现诚邀各环评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概况:本工程位于义乌市城西街道五莲山采石场。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估计***亩,拟建仓库、储罐区、管理用房、消防设施、环保设施。本工程估算投资约人民币*亿元。(前述数据以实际为准)。二、单位资质要求:具有能够从事危化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项目编制负责人及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须满足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已在义乌市环保局备案的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三、办理排污许可证及编制要求:负责地面钻探及地下水的取样;负责地下水的检测、评价及预测;负责公众参与;办理排污许可证(若有);方案编制的原则应符合浙江省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总体要求,编制深度符合审查要求,以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评审出具审查意见为准;四、报价要求:本次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含最高限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按发包人要求的全费用综合报价。如遇项目投资、建设规模调整,投标报价不作调整。报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地面钻探费、地下水的取样费、检测费及评价费;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所有费用;为完成报告编制以及取得环保部门审批意见而进行的资料收集费、公众参与、监测费、周边邻户调查费、人员工资、第三方索赔、水电费、报告审查会务费、专家咨询费及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投标报价不做调整。五、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有效期内);(*)项目编制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第三章投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投标函(按第三章投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注:上述资料要求统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未按上述投标文件内容提供的、未按投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名的、未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投标函以及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若有),均作废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携带原件核查。六、定标原则: 经发包人审核符合要求,推荐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遇报价相同的,则随机抽签决定。七、其它详见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国洪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义乌市福田路***号海洋商务楼****室邮编:******义******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