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县大队办公设备及空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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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县大队办公设备及空调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县大队办公设备及空调采购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受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县大队的委托,山东******就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县大队*.*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项目名称: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县大队办公设备及空调采购*.*项目编号:HYHAHZ****-*****.*采购限价:***.*万元,其中:一包**.*万元,二包:**万元。二、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内容及要求: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县大队办公设备及空调采购,主要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具体内容、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号划分:本项目共分*个包,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包:办公设备;二包:空调。注:供应商只能参加其中一个包段的报价。三、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专业资质、人员、设备和资金能力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能力的制造商(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相关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四、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在提供原件备核的同时,还需提供两份加盖公章(含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报名。(过期不予受理)*.*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到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到场的)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开标时须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六、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获取地点: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售价:***元/份,售后不退。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八、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公开报价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开报价地点: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九、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平台上同时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县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地 址:菏泽市单县白云南路与舜师西路交汇处地 址:菏泽市和平路***号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人:王雪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箱: ****** 邮 箱:****** 发布人:菏泽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