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黄材水库风景标志石水毁恢复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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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材水库风景标志石水毁恢复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长沙市黄材水库灌区管理局的黄材水库风景标志石水毁恢复工程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黄材水库风景标志石水毁恢复工程预算金额:******元二、编号:政府采购编号:NXCG-DY-************委托代理编号:HNYGNXCG-***三、拟采购货物或服务说明品目分类标的名称标的主要需求技术服务工程黄材水库风景标志石水毁恢复工程黄材水库地处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西北部,属湘江一级支流—沩水中下游,环洞庭湖丘陵地区,地理位置为东经***°**’**”~***°**’**",北纬**°**’**"~**°**’**"之间。水库灌区呈东西走向,北以志溪河与沩水分水岭为界,南至沩水南岸山脊,西起黄材水库坝址,东至湘江之滨。南北宽约**~**km、东西长约***km,灌区总面积****km*。南部沩水流经全境,北部总干渠逶迤而行。灌区内水库山塘棋布,渠道成网。从整体布局看已形成大、中、小、塘、库、坝相结合,蓄、引、堤并举的灌区。本项目经宁乡县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上限值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壹佰圆整(¥******.**元)。计划工期**天,拟定于****年*月份开工;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四、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在实施黄材水库风景标志石设立建设过程中,由于风景标志石周边护墙还未施工完毕,遇到****年*月*日罕见洪灾致使风景标志石周边护墙部分冲毁,为保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五、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名称:*******、地址:宁乡县历经铺乡新宝塔村创业大道与金玉路交汇处(印象东城-*)第二幢****房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论证时间****年*月*日论证地点******(宁乡县二环西路百宜华府*栋***室)论证意见本项目在****年*月*日特大洪灾之前未全部完工,本次采购属此次特大洪灾后水毁工程的续建项目。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专家成员名单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李志远审计局会计师******工程师熊志强公安局工程师七、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长沙市黄材水库灌区管理局地址:宁乡县玉潭街道金星村联系人:姜练武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宁乡县二环西路百宜华府*栋***室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名称:宁乡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宁乡县花明北路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年*月**日相关公告[长沙市黄材水库灌区管理局黄材水库风景标志石水毁恢复工程采购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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