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宁乡县行政中心2018—2020一办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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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行政中心****—****一办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县行政中心****—****一办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编号:NXCG-GK-************委托代理编号:********更正事项:具体评标因素及标准明细、招标文件认购时间更正内容及日期:一、原招标文件中具体评标因素及标准明细荣誉、获奖**分*、投标人****年以来服务的物业管理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奖项的,计*分;获得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奖项的,计*分;本小项最多计*分;*、投标人****年以来服务的物业管理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五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奖项的,计*分;*、投标人****年以来服务的物业管理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最美物业小区”奖项的,计*分;*、投标人****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信用机构颁发的“诚信百强品牌”、“ 诚信企业” 或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每项计*分,最多计*分;*、投标人****年以来获得由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单位颁发的“文明窗口单位”、“巾帼文明岗”或“共产党员示范岗”荣誉称号的,计*分。注:须提供所获奖项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查验原件,未提供的不计分。如某项证明文件为网上公示件的,可仅提供该项证明文件官方网页链接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更正为:荣誉、获奖**分*、投标人****年以来所服务的项目在其服务期内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机构颁发的物业管理相关奖项的,每提供一个计*分;获得设区的市级相关机构颁发的物业管理相关奖项的,每提供一个计*.*分;本小项最多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重复计分,按该项目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投标人****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机构颁发的信用评价相关荣誉的,每提供一个类型荣誉的计*.*分,最多计*分;*、投标人****年以来获得由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机构颁发的文明创建相关荣誉的,计*分。注:须提供所获奖项的证明文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查验原件,未提供的不计分。如某奖项仅网上公示的,可仅提供该奖项网页链接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属于第*款规定的项目获奖的,证明文件须体现获奖项目名称及服务期相关证明,否则不计分。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认购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此期间每天上午*:**-**:**,下午**:**-**:**,均可办理招标文件认购手续,认购要求不变。三、因宁乡已于****年**月*日撤县设市,投标人可按原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地址等信息编制投标文件,也可按设市后的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采购人均予以认可。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均作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投标人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名 称:宁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二环路政清接待中心二楼联系人:刘先生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名 称:******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号财汇立方**楼联系人:王女士 姜先生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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