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郑市公安局完善我市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河南******受新郑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新郑市公安局完善我市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年**月**日上午**:**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按规定程序举行了开、评标会议,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局完善我市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项目;招标编号:新财购-****-***号;二、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点止;定标日期:****年**月**日;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三、开、评标信息:开、评标时间:****年**月**日*:**分;开、评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评标室;中标公告期限:****年**月**日-****年**月**日;四、中标信息:中标单位:杭州******;中标金额:********.**元;项目经理:周怡 证书编号:浙建安B(****)*******质量标准:合格;供货期及安装期:***日历天;质保期:三年;中标单位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号*幢B楼**层;五、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春领、刘春应、傅洁、柴玉梅、高铁栓、徐孟春、孙志强;六、本次招标联系方式:招标人:新郑市公安局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玉前路与溱水路交叉口代理机构:河南******联 系 人:吴先生电 话:***********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号*号楼**层****号公示期满后,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等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公安局主要中标标的设备参数***.******.***新新郑市公安局河南**********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