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南通市崇川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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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月**日,我区举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党课暨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区委书记吴旭在全区率先垂范,以"力量的源泉"为主题,深刻剖析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力量源泉的问题,他要求全区党员干部从理论理想、先辈先进的镜鉴中得到启示。区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出席会议。报告共分为民众的力量、精神的力量、人格的力量三个部分。区委书记吴旭以史实为依据、以案例为主线,谈古论今、纵横中外。在"民众的力量"部分,通过比对清王朝、德意志两个封建王朝的兴衰罔替,证明了封建制度下,个人的国家无法凝聚人民的力量,更证明了制度变革下,民众的国家可以汇聚无穷的力量;在"精神的力量"部分,通过美国人对三场战争的反思和一个国民党胜将对共产党败将永远的折服,说明了物质技术并不能决定一切、一时的胜败并不是最终的结局,证明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共产党立党立国的不二法宝,是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秉承发扬的精神力量;在"人格的力量"部分,通过回顾了朱德、周恩来等新中国三个重要领导人的戎马生涯和人格魅力,证明了人格和信仰的力量是无穷的。据悉,主要领导干部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为基层党、干部上一堂党课,是中央和省、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动作和明确要求。我区结合区情实际把书记讲党课作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举措,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弘扬务实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开发区、风景区主要负责同志,区各直属单位、公安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各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区派驻社区第一书记等参加会议。 江苏******(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崇川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通市崇川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项目二、项目预算:**万元三、项目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名录中为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中可以承担江苏省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原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公布的土地评估A级资信。*、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五、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元(壹万伍仟元)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须单独密封于信封或档案袋内,并标明用途(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项目名称。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考核验收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六、响应文件的递交、谈判时间及地址*、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年**月**日**时至**时**分,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谈判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开始。*、地址: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崇川分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七、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周存林,姜芸联系电话:****-********代理联系人:曹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