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font color=blue>南宁市</font>]南宁市植物路(桃源路一江北大道)工程(剩余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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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宁市植物路(桃源路一江北大道)工程(剩余工程量) 招标类别 施工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起于江北东堤,沿线与唐城路相交,终点接桃源路,道路为南北走向,全长*.***公里,红线宽**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I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污水、海绵等。原施工单位已完成项目部分工程量,现对剩余工程量进行招标,详细内容请参照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 项目经理 郑铭健 安全员 黄玉香; 投标报价 ********.***** 元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项目经理 韦云 安全员 靳俊钊;陆文雅; 投标报价 ********.***** 元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项目经理 肖刚 安全员 梁华珉; 投标报价 ********.***** 元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市城市****** 农晓燕 (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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