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班级厨柜、黑板等物品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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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霞浦县第四小学乙方:******根据招标编号为[******]SH[GK]*******的班级厨柜、黑板等物品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合同标的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木质柜类木质柜类********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塑料椅凳类塑料椅凳类********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响应,详见投标文件**-*教室黑板教室黑板********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响应,详见投标文件**-*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响应,详见投标文件**-*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合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万零壹仟柒佰陆拾元整(¥******.**)。*、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 天内交货;*.*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第四小学;*.*交付条件:。*、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采购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所供货物的规格和产品标准及材质、尺寸和技术处理等进行验收。 *.结构、外观、制造、装配材料及工艺要求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采购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换货或退货。 *.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验收合格付**%余*%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履约保证金无。*、合同有效期质保期结束后。**、违约责任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合同条款选择)}}**、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合同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其他约定**.*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叁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无。□。甲方:霞浦县第四小学乙方:******住所:霞浦县东泰华府东侧住所:宁德市蕉城区南大路福温弄*号*幢***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张瑞珍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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