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审判管理等软件系统运维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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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项目编号:HZCG****D***)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期限 采购人 代理机构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 评审专家名单 审判管理等软件系统运维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个月 名称: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北海路***号联系方式:****-******* 名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联系方式:****-******* 名称:南******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号天诚大厦****-****室 **万元 吴 文王 骏韩来友 项目服务要求 提供常驻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软件系统运维人员*名,服务期*年,负责全市法院正在使用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司法查控管理系统、诉讼材料收转及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等通达海软件的运维,确保全市法院的应用软件正常可靠的运行,并能得到及时的维护及技术支持。 成交供应商业绩 / 其他 *、开标时间:****年**月*日;*、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监管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