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博爱县人民法院购买“移动办公办案平台、工作助理移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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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博爱县人民法院购买“移动办公办案平台、工作助理移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博爱县人民法院购买“移动办公办案平台、工作助理移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二、拟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全省法院启用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管理系统»的通知和我院使用“工作助理移动办公平台”要求,需采购满足河南省法院系统“移动办公办案平台、工作助理移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三、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伍拾伍万元整(******元)四、拟定唯一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博爱县体育馆东南角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博爱县人民法院之前已使用******的“工作助理移动办公平台”,各项工作均在“工作助理移动办公平台”上开展,现合同已到期,在号码不变的情况下,才能继续使用。*、河南省法院系统“移动办公办案平台”也需要依托在移动智能终端运行和使用。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运行,拟确定************为本项目单一来源的供应商(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博爱县人民法院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博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至****年 **月**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至博爱县人民法院(地址:焦作市博爱县团结路中段)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博爱县人民法院 ****年 **月 * 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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